平望实验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
日期:2022-06-30 11:07:20  浏览量:493
为了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优质高效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特制订本奖励方案:

一、考核原则:

提高学校办学层次,打造学校教育品牌,并真正体现优劳优酬的原则,最大程度提高教师工作自觉性与积极性。

二、考核小组:组长:钮键平;副组长:孙会芳、吴晓强;组员:张娟华、丁建伟、朱顶峰、王洁

三、考核办法:

(一)教学质量专项考核细则:

1.期末考试教学质量成果奖励

1)平均分奖。期末统一考试,语数英学科以上学年期末考试平均分为参照,保持的奖励200元,每提高或降低1分,以40元一个等级递增或递减,上不封顶,下限不得奖。其中年级第一学期考试成绩达年级平均分的奖励200元,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以40元一个等级递增或递减,上不封顶,下限不得奖第二学期以第一学期为参照给奖

2)及格率奖。设立语数英学科合格率奖,按学期计算。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教两个以上班级的,按照平均及格率给奖。二、三、五、六年级不得奖的班级,将跟原有班级基础比较,及格率不下降的,得三等奖。

3)优秀率奖。设立语数英学科优秀率奖,按学期计算。凡是在平均优秀率以上的予以奖励,分两个等级,奖励100元、50元。教两个以上班级的,按照平均优秀率给奖。

4)毕业班语数英教师任课奖每学年700/人。

2.区调研教学质量成果奖励

(方案1)

根据我校在全区的统考成绩,分班级和年级平均分奖两项,奖励相关学科教师,这两项可重复得奖。

1)班级平均分奖。以班级为单位,凡符合下列情况的,给予该班任课教师奖励。

语文、英语、科学班级平均分奖:

合格率高于全区平均合格率3个百分点以上得800元,高于2个百分点以上得720元,以此类推至不得奖。教两个以上班级的,按照平均及格率给奖;优秀率高于全区平均合格率3个百分点以上得400元,高于2个百分点得360元,以此类推至不得奖。教两个以上班级的,按照平均优秀率给奖。

数学学科班级平均分奖:

合格率高于全区平均合格率4个百分点以上得800元,高于2个百分点以上得720元,以此类推至不得奖。教两个以上班级的,按照平均及格率给奖;优秀率高于全区平均合格率4个百分点以上得400元,高于2个百分点得360元,以此类推至不得奖。教两个以上班级的,按照平均优秀率给奖。

2)年级团体奖。以年级为单位,凡符合下列情况的,给予该年级语、数、英、科学学科全体任课教师奖励。

平均分高于全区平均3分以上得1200元,平均分高于全区平均2分得1000元,以此类推不得奖。

(方案2)

1)根据近年区调研教学质量下发的成绩为等级制,学校根据等级制制定以下方案:

区下发的等级一般为8个等级:

优秀:      A++   A+

良好:      A     A-   

及格:      B     C

不及格:      D     E

根据区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监测等级评价的计算标准:A++10%;A+10%;A20%;A-20%;B20%;C12%;D5%;E3%。

优秀率超全区平均,得400元,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增加100元,依次类推。不及格率低于全区平均得800元,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增加100元,以此类推。

2)年级团体奖。以年级为单位,凡符合下列情况的,给予该年级语、数、英、科学学科全体任课教师奖励。

优秀率高于全区平均3个百分点以上得1000元,优秀率高于全区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得800元,优秀率高于全区平均1个百分点以上得600元,优秀率等于全区平均优秀率得400元。

及格率高于全区平均3个百分点以上得1200元,及格率高于全区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得1000元,及格率高于全区平均1个百分点以上得800元,优秀率等于全区平均优秀率得600元。

(二)学生竞赛辅导奖:

1.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教育系统的竞赛奖励标准:(单位:元,下同)

等第     校级       吴江     苏州市       江苏省     国家级

一等奖    20       100       140       180      220

二等奖    15       80       120       160      200

三等奖    10       60       100       140      180

1)各类竞赛如层层选拔,分别产生名次的,可以重复得奖;如一次比赛同一内容逐层推荐评奖,按最高档次发奖,不重复得奖。如训练不得奖,则给予适当的辅导补贴。

2)分赛区组织开展的各类比赛,按赛区级别发奖,如读写大赛等决赛奖则按吴江区级别计算。

3)学生参赛,由学校指定几位老师同时辅导,辅导老师各得其相应奖金。(同一次比赛,辅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4)学生竞赛,如市级以下的上级部门发给辅导老师奖金的,学校不再发奖,如与学校规定的奖金有差额,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足。市级(包括市级)以上照发。

5)团体比赛获奖,按奖金的3倍发放。若一次竞赛,既评团体奖,又评个人奖,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

6)其他特殊情况(比如按比例分配奖励名额的、大规模设奖的、不是层层选拔的按校级得奖。有关大合唱、舞蹈等团体比赛的辅导费,根据实际辅导情况适当补贴。

7)凡是省指定的年度参赛项目,学生参赛获奖给予相应级别增加一半的奖励。

2.体育竞赛专项奖励:

1)团体比赛获奖:参加吴江级体育比赛(除田径外),获得团体第一至第八名,学校分别给予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获苏州市级团体第一至第八名,学校给予吴江级标准的2倍进行奖励。省级获奖按吴江市级的3倍进行奖励。取奖按教育局设奖名额。如设奖超过名,则按第名标准奖励。对长期认真从事体育训练的教练在参考学校标准课务基础上按照代课标准给予适当的补贴。

2)参加吴江田径比赛,按教育局设奖前十名,分别给予1000至100元发奖。除给予团体奖励外,单项每得1分奖励10元,其中8元奖给教练员,2元奖给运动员。

3)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奖,奖金减半发放。跳过一级参赛的就降一级标准发放。

4)运动员所在班的语数英老师学校给予每位运动员每学期30元的补课费,补课费发放与运动员训练出勤情况挂钩,出勤率在80%以上全额享受,出勤率在60%-79%享受20元,低于60%不享受。

5)各类联谊、交流、邀请、通讯等赛绩不享受奖励;其他特殊情况另议。

6)运动员代表学校参加吴江区以上比赛获奖,学校奖励班主任30元,如班主任担任语数英学科不得奖。

3.其他竞赛或学生文章发表与获奖:

1)推荐学生文章、诗歌、书画作品,见之于报刊、广播、电视,以篇目(或件数)计算,每篇(件)20元,其中《吴江日报》“习作园地”栏目、《苏州日报》、《姑苏晚报》上发表的每篇(件)30元;“吴江小记者”发表稿件,如果经由相关老师辅导的,则拿出一半奖励给该老师。

2)组织参加非教育部门要求的各种竞赛的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元、25元、15元;省级分别每等级减5元,省级以下以此类推。

4.学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荣誉竞争性),如阅读之星,需要教师进行精心指导、做好台账资料的,奖励标准:吴江80元、苏州100元、省级150元。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不给奖。

三)教师竞赛奖:

1.评优课与基本功比赛

等第         校级      视导片    吴江   苏州市    江苏省    国家级

一等奖        50     100    200    300    400     500

二等奖        30     70    150    200    300     400

三等奖        20     50    100    150    200     300

注:(1)各类优质课、评优课均以学校职能部门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经过逐级评比的课。有关学会组织的和未经逐级评比的课,则奖励该级的1/2。

2)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性教师基本功评比,按同级别的评优课一等奖标准奖励;单项性教师基本功评比,按同级别评优课一等奖标准的1/2奖励。

2.公开课盖章有效)

校级50元;视导片级100元;吴江200元;苏州市级300元;江苏省级400元;全国级500元。

注:(1)公开课指学校组织的有相当人数参加的,有较大影响起示范作用的课。教案上交学校,平时教研组安排的组内相互听课不设奖,骨干教师开展示课不设奖。

2)教育局检查性质的公开课与接待兄弟学校来校听课按视导片级奖励。

3.文章获奖与发表

1)文章获奖

等第      校级      视导片      吴江     苏州市     江苏省     国家级

一等奖     30      40       100      150      200      300

二等奖     20      30       80      100      150      200

三等奖     10      20       60      80        100      150

注: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组织的文章评比中获奖,按照上述标准发放;经过吴江教育局正式转发通知的论文评比活动按相应级别发奖。

在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除各级陶研会及小教专业委员会、各级教育学会组织的获奖文章按照标准的1/2给奖外,其余不再奖励。

文章指论文、报告、经验总结、案例分析、教案设计、教育随笔、教育沙龙、教材分析等。

为了提高文章的质量,除经学校严格选拔推荐的文章,参评费由学校负担。

注:凡是在教育局考核中承认的省教海探航、师陶杯、长三角、教育管理四项教育论文评比中获奖,按奖金的2倍发放。

2)文章发表

教师文章、经验总结、教案等在各级教育刊物上发表且能从“中国知网”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查到的,或在有关会议上交流、发言(见稿子),视级别奖励:区级:每篇一律50元;市级:每篇一律100元;省级:《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等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主流刊物每篇400元,其它每篇一律150元;国家级:《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中国德育》(条线的,不算)等由教育部主办的主流刊物每篇600元,其它每篇一律200元。所谓“其它”必须是公开发行有国内国际刊号的教育类杂志。为激励教师,发表论文其中一篇加倍给奖。   

教师专业文章发表在教育专业刊物“增刊”上发表的则奖励相应级别的1/2。

教师在《吴江日报》、《苏州日报》、《新华日报》、教育信息网、电视台等媒体,发表教育教学或宣传学校文章、新闻的,按照每篇稿件或相应级别媒体宣传报道,给予吴江20元、苏州50元、省80元奖励。

署学校名的文章,奖给执笔者;

录用文章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以便核实留底。

文章应涉及教育教学或在教育类杂志上发表,其它不在内。字数在4000字以上的按规定奖励,若不满4000字则降一个级别给奖。(已评奖或发表的不重复算)。

各类先进奖(如上级不发奖金,则学校给予如下奖励)

1.各级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先进奖励:校级50元;镇级100元;吴江区级200元;苏州市级400元;省级500元;国家级600元。

2.相关条线先进奖励:吴江50元;市级80元;省级100元;国家级200元。

3. 获评吴江区级骨干教师(各类新秀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

4.学校获得各级有关条线单项奖或者创建工作成功,对直接管理者及直接参与者分别奖励,一般为100元。

、几点说明:

1.各项奖金每年末由专人统一造表发放。遇到特殊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并于2022年度开始执行。

 

平望实验小学教育教学成果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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